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以下简称“我单位”)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5月30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我单位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并且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与报考专业方向应一致;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本方案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5:00。《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将于考试报名前1个工作日在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yyb.shtml)—“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
各位应聘人员:
感谢您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关注。
一、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5月30日
2、应聘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5:00。
二、报名要求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初审的严谨、真实、公平,请应聘人员在指定报名系统下报名,每人限报一岗,以下报名信息请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
1、“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专业名称准确填写。
2、“学习经历”:按照从中学至大学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3、“工作经历”:按照实际工作经历时间顺序填写,注明工作单位,非实习经历。
4、“参加科研情况”:主持或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完成时间、排名。
5、“发表论文情况”:包括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作者排名。
6、“获奖情况”: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三、材料上传要求
请应聘人员按以上要求填写好完整的报名信息,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可将多个资料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支持ZIP和RAR两种格式: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应届毕业生(未毕业的)提交学生证(研究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已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电子版。
4、应聘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岗位未要求的各类证书无需扫描提交)。
5、应聘岗位要求的科研、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岗位没有要求也可以上传,须与填写的文章信息一一对应。中文文章及英文文章需提供教育部查新工作站盖章的真实性认证报告或检索报告。
6、应聘岗位其他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职称证、博士后进站、出站证明等)。
7、应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附件《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书落款处须本人签字后扫描。
请应聘人员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
附件:承诺书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4年5月30日
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我单位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本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考核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考核主要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考核结果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我单位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在招聘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我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yyzhaopingongshi@163.com。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间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单位将依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我单位将根据实际需要对招聘条件不变的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及考核等后续工作,相关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我单位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我单位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咨询电话:022-60362279(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监督电话:022-6036350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纪委办公室)